深入贯彻第十二个“五年计划” 改革发展中长期教育规划
为全面提高国家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国家提出了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制定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的发展,关系到全民族素质的提高;而民族的素质的提高对于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乃至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都有着极为重大的意义。
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需要更多依靠科技创新的驱动,必须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人才资源优势,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科技和人力资源基础。因此,在“十二五”计划中,对中长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明确规划: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发展任务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体制改革包括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试招生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扩大教育开放。保障措施包括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经费投入,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推进依法治教,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改革注重以人为本,因此在传承多年的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的基础上,纲要不仅注重了利民惠民,也注重了在此基础上的创新。在改革、发展、管理多方面,都有很多创新点——在基础教育方面,提出了在中长期发展过程中,基本普及12年的教育;在职业教育阶段即为发展职业教育集团,如何使拆差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在高等教育方面,提出了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在民办教育方面,提出了进一步使民办学校要与公办教育具备同等重要的地位。由此可见,此次的中长期教育发展纲本着为民的宗旨惠民,是在全面务实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
《纲要》在指明今后教育大体发展方向的同时,在应对具体的社会上的热点问题,如大学生就业,也作出了规划。如今,我们要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优势资源,因而就要求高等教育应该加快发展,即要抓速度、规模,更加要从结构、方式、质量来发展。全面发展一直从学前教育到继续教育,以及民办学校、特殊教育,达到全面的教育。在第十二个五年的发展中,我们国家对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规模的扩张,特别是产业质量的提升,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也就是说我们产业承载力更强。届时,产业创造财富的机会更多,相应的发展产业的机遇也会增多,因此自然能够缓解就业压力。
现今,我国正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公平”成为十分重要标杆,头等大事便是消除教育中的诸多不公平。如今,教育面临着三个主要问题:一是教育资源配置严重不公。国家把大量的教育资源投向大中城市,而广大的农村与欠发达地区,师资匮乏,资金匮乏; 二是城乡差别、地区差距不断拉大。不光是在学校的硬件设施上,还是在教学资源上都存在巨大的差异。尤其,同样是教师,同工不同酬,严重挫伤了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招生制度、各种优惠政策上的不公平等。因此,《纲要》中明确指出“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让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更加合理地配置,在教育这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打破现有的教育不公平现状,是民众的一大憧憬。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极为重要的工具。好的教育、公平的教育,就是以人为本的教育,是为多数人提供同等机会同等优质服务的教育。
此次的纲要提出的政策给教师群体、教育集团都提出了相当的要求。提高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广大教师应在实践中大胆探索,不断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从而形成教育特色和办学风格。除此之外,学校必须花大气力,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升知识层次;学校必须开齐开足各门课程,平等对待,并配齐配足专任教师;学校必须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教研活动,实施素质教育的规章细则,导引教师,指导学生,才能真正提高素质教育的质量。
总之,以人为本、德育为先、教育改革、教育公平是纲要强旅卖皮调并着力解决的配迟重大议题。《纲要》的出台,既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也反映了人民的期盼,更表达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意愿,将指导着我国未来十年教育发展。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强国必先强教。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我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必须高度重视教育的发展,重视《纲要》对于教育的规划,从而在十二五中使得中国在高速发展的道路上更快更稳地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