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的东西都是错误的;
首先弄明白,是不是死了心,是不是内心深处已决定好不再接受他了。
两害相权取其轻。生意上得失,是物质层面身外之物,是所得到的数字大一点还是小一点的问题,可以弥补、提高,无后遗症;情感伤痛,是精神上的纠结与折磨,过后伤害难以弥补。如果你看中的是经济利益,他帮你多赚钱了,按道理你应该更喜欢他,现在你对他的讨厌一点没减少,那么,说明你内心更看重的是情感;
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假设这个男人一年帮你多赚50万,你愿意忍受这一年的伤心纠结而得到这50万。那么你就不要离婚,看重钱,也没错,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嘛。但是,你是否明白,你从他身上得到的,就是你欠他的,你得到的越多,你欠他的越多,欠了人家,自己心里会不安的。是否值得?
道不同不相为谋,宁缺勿滥,嫉恶如仇,不为斗米折腰,宁死不屈。这也是一种做法。
既烦人家,又利用人家,是一种矛盾和伪善。该断不断必有祸患。眼前你似乎没有损失,还占了便宜,其实,长远的将来,你的得失也许较今天又有不同。
不离婚,家庭和事业都会有,离婚,家庭和事业都会无!劝你不要离婚,换一个心态对待吧,也许会有帮助!
有得有失
不能什么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