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取资料:
1.职工身份证;
2.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集中封存户职工不需提供。
三、办理程序:
1.职工凭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件及相关提取资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分中心或管理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应凭有关资料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或职工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其他储蓄账户。
最好去开发区社保中心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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