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司机遇到冲红灯骑电瓶车的行人急刹车导致车内乘客摔伤

2024-07-04 10: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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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交司机不用承担责任,他的紧急刹车行为是正确的避险行为,车内乘客因此受伤的话,司机不应负责,乘客购票上车,公交公司有义务将客人安全的送至目的地,途中出了事故,确实是由公交公司的疏忽或过失导致乘客的人身受到伤害渗简的,公交公司应该赔偿,倘若公交公司尽了自己的职责,乘客的人身伤害不是公交公司的疏忽或者过失所导致的,而是由于意外事件所导致的,乘客应该向保险公司索赔,有的公交公司就有为买票丛或裤的每位乘客购买团袭意外伤亡保险。

回答2:

司猛败老机是公交公司的驾驶员,驾驶员只是正常的职务行为。所以本案应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入手,从侵权赔偿的角度,追究公交公司的责任。乘客购票上车,公交公司应安全将乘客送至目的地,因驾驶员急刹车行为致乘客受伤,理应由公交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目前大部分地区,公交公司内部还有车辆承包者,这个是公司内部行为,与乘客要求公交公司赔偿枯滑无涉。我仅分析的是从侵权赔偿的角度,因为这个角度对乘客来讲,赔偿比合同侵权要多很多枝升。当然,本案也可以从承运合同的角度来处理,一样由公交公司承担责任。建议不要走保险。

回答3:

俩方都有责任,司机肯定要承担一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