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单位只买意外险,而不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
没有工伤认定,不影响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但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因此,还是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或自己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并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认定及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应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的相应费用。
法律依据请参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