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的出台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夫妻双方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情形,这的确是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一种依据,但这并不是说只要分居满两年就可以离婚。
如果男女双方不能协议离婚,那么离婚就需要到辖区法院进行起诉离婚,法院的审理,主要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以及庭审中双方的陈述,判决双方的感情是否彻底破裂。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调解不成,法官会判决不准许离婚,给双方六个月的缓冲时间,这段时间内很多夫妻调和,成功化解家庭矛盾。
因此,夫妻分居的时间长短并不是判决离婚的决定性因素,更在于夫妻的感情。
我国老婚姻法和新婚姻法都有规定,夫妻二人结婚后,如果感情不合想要离婚,那么接触婚姻关的方式有以下两种:一种是去民政部门登记然后协议离婚,第二种是去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那么在2018年,婚姻法新规是否有更改?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呢?事实就是,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动离婚,之前说的分居2年、8年就自动离婚纯属谣言。不过,分居2年的事实确实能帮助加快离婚进程,可以算作是“夫妻感情破裂”,也是法院叛离的重要依据之一。但有这4点要注意:
第一,分居两年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
意思就是说,不能是因为工作原因分居,必须是两人感情不好,一人离家出走,或者感情上不愿意和另一方待在一起的躲避而分居。
第二,两人分居2年的时间必须是连续性的,不可以累计
这个很好理解,就是连着分居两年。不能分居一年后一起住了几天,又接着分居什么的,分居中间的时间不可以中断。
第三,两人分居后,2年时间里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的义务
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不可以仅仅简单理解为两人分开居住。有的夫妻因为住房原因分别居住,或是小吵小闹不住在一起,但是心情好时又会去酒店开房进行肢体接触等,这样的分居不能被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第四,所谓“夫妻分居满2年”必须有实质的证据材料
别忘了,法律诉讼的灵魂是证据,不能空口白牙。如果分居是为离婚而打算,记得一定要保存证据,有条件的可以记录自己的居住视频,总之是证明两年没有在一起
2018新婚姻法的颁布,确实让婚姻中的男女有了明确的方向。新婚姻法规定的首要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这个感情确已破裂,不是哪一方说了算的。
同样的,夫妻到底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理论上二年。但前提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且向当地司法部门起诉判决生效才可以算真正离婚。
2018新婚姻法规定: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首先我们排除两种情况,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二是排除军婚,军婚无论是多少年,只要一方不答应,是不可离婚的。破坏军婚是犯罪,无论是谁也担不起责任哦。
然后我们来看满足上面条件,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而不是因其他客观原因满两年。现在因工作关系,夫妻之间两地分居比较多,如果一方中途变了心,或有了外遇,虽然分居了二年,这婚也不是这么容易离的。
首先你须争得对方同意,让对方心甘情愿和当初拿结婚证一样,高高兴兴去离婚,有一丝勉强、胁迫都不可以。只要一方不愿意,就证明之间还是有感情的。本着劝和不劝离的原则,这离婚证也不是这么容易得到手的。
其次,如果协商不成,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需要提出起诉。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离婚的一方必须提供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此证据要向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和司法所进行举证。
再次,人民法院得到举证后,需进行调查,进行调解,如果经过反复调解无效,确实感情破裂,可以考虑准予离婚。
记住,在这里还只是考虑,到真正判决离婚还有一个过程。
这个过程是较为漫长的,如果在此期间同居(在一个屋子居住)是不会准予离婚的。在此期间,要离婚的你要忍得住寂寞,受得住诱惑,不要动不动就来个非法同居啥的。
当地司法部门或法院接到要求离婚的一方举证,会去做详细的调查,了解事情的真相。如果确实有理有据,还要在子女、财产等方面达到一致意见,确保没有冲突,双方没有异议,并且双方在协议书上当面签字,才可判决离婚。
因此,离婚与结婚一样,也是要心甘情愿的,无论你多么想离婚,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即使分居了两年,也不一定符合离婚的条件。不是为离婚设坎,是“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因缘而聚不容易,走得了一起就要好好珍惜,怎么能一离了之。
结婚路上,我们曾经进一步刀山火海无怨,都是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而来;离婚路上,更要退一步海阔天空有憾,唇齿相依,怎么能不瞌瞌绊绊?夫妻本是同林鸟,离婚来时还是要一起飞哦。
在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如果双方想离婚,必须按照程序,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