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 、当无混凝土墙(柱)分隔的直段长度,120(或100)厚墙超过3.6m,180(或190)厚墙超过5m时,在该区间加混凝土构造柱分隔; 2、 120(或100)厚墙 当墙高小于等于3米时,开洞宽度小于等于2.4m,若不满足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3、180(或190)厚墙 当墙高小于等于4m,开洞宽度小于等于3.5m,若不满足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1、墙体转角处无框架柱时、不同厚度墙体交接处,应设置构造柱 2、当墙长大于5m(或墙长超过层高2倍)时,应该在墙长中部(遇有洞口在洞口边)设置构造柱 3、较大洞口两侧、无约束墙端部应设置构造柱 4、构造柱与墙体拉结筋为2Φ6@500,沿墙体全长贯通 主要还是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在定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第13.3.4-4条: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砌体填充墙,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墙长大于5m 时,墙顶与梁宜有拉结;墙长超过8m 或层高2 倍时,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墙高超过4m 时,墙体半高宜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