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研究生在杭州怎么办理落户?

2024-11-23 0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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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海外研究生在杭州落户,属于人才引进落户了,其办理条件和流程如下:

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二)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报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材料目录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

1、毕业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1份;

2、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3、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原件1份,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产权人需提供所有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在市区无房的,需提供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或亲友同意落户声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原件1份,拟落户地户口簿原件1份;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1份;

5、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专用参保证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1份;  

(二)高技能人才落户

1、本省、本市职业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技能资格证书》,原件1份;

2、与单位签订的连续5年及5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1份;

3、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用人单位缴纳的(1)按单位打印的历年参保证明,原件1份;(2)按年度打印的历年参保证明,原件1份;(3)个人专用参保证明,原件1份。

4、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5、本人在杭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原件1份,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产权人需提供所有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引进落户

1、职称证书(中级职称需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局颁发,非杭州市颁发的证书需提供职称证评审表,参加全国统考的需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副高及以上职称需省级以上人力社保部门颁发),原件1份;

2、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3、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原件1份,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产权人需提供所有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在市区无房的,需提供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或亲友同意落户声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原件1份,拟落户地户口簿原件1份;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1份;

5、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专用参保证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需一个月社保到账记录,无居住一年要求),原件1份;

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公地址: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办公时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

1.具有全日制紧缺专业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及以下)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二)高技能人才落户

1.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

2.35周岁以下符合当年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三级技工);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连续工作满5年且在杭拥有住房,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

(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引进落户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在杭居住登记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参考资料:杭州市公安局-户政: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服务指南

回答2:

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含中外合作办学),属于《留学回国人口落户》,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

申请所需材料:

(1)户口申报受理表(公安部门提供)

(2)国(境)外毕业证书原件

(3)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使领馆签发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下列选择合适的一项证明

(a)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

(b)落户地址为配偶或亲友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亲友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c)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的《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

注意: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含中外合作办学),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无需提供12个月的社保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具体办理步骤可参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下城区为例)

回答3:

1、人才引进落户
(1)基本条件: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后,年龄45周岁以下,不包含在职研究生、MBA)
②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35周岁以下)、
③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年龄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
④拥有发明专利(发明人、专利权人必须均为本人,年龄45周岁以下)
符合以上条件其一并且在杭落实工作单位(研究生及以上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正常缴纳社保可凭学历或技术职称证书到公安局户籍科申请办理正式户籍进杭手续,由公安局户籍科负责把关审批。
2、购房入户
购房入户政策实施区域范围:杭州十区。
购房入户时间: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4月12日起购房为准;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萧山、余杭区办理以2015年1月1日购房为准。
购房金额要求:上城区、钱江新城购房单套总价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萧山、余杭购房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以上,同时需付清房款;萧山余杭购房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前的,扔按照原政策执行,即单套购房面积在80平方以上无需付清房款即可落户杭州。
申报条件
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①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②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③购置二手房的,房内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这条要注意一点: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已经是杭州户口,那么另一方就不能通过购房落户政策落户了,只能通过人才引进或者夫妻投靠的方式落户。
3、纳税落户
办理条件:外地来杭市区(九区)的个体企业经营者,从2000年开始凡连续两年内缴纳地税满十万,法人或业主本人可以办理落户手续,连续两年每年缴纳地税满15万元,业主本人及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办理落户手续。第一个条件是两年交满十万元就可以了,第二种条件必须连续两年每年都要满15万,企业无注册资金要求。
4、外商投资落户
申报条件:1998年起在杭州市区新批或在该年度起增资10万美元以上并在本市或区缴纳税收满1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每投资10万美元外资可办理一名企业管理人员进杭落户。一个单位原则上最多办理10人。
5、企业投资落户(内资)
①1998年1月 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来杭投资企业。
②来杭投资企业外地资金须占25%以上且外地股东注册资金在100(含)万以上。
③来杭投资企业在杭已正常运转(有固定资产投资或主营业务有纳税记录,国地税累计缴纳10万元以上);纳税必须在本市市或区税务部门登记。
6、应届毕业生落户
①已在杭州主城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②意愿在杭州工作, 办好"先落户、后就业"接收手续的应届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
③已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办好接收手续的应届学历文凭教育(非在职)毕业生;
④已办好接收手续、在杭州市区自主创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营业执照注册人);
⑤原派遣地非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后,经办理就业调整,改派至杭州市区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符合以上条件,准备好所需材料到省、市、区人才中心审核并签订档案户口托管协议,交纳管理费,领取落户通知书,到指定派出所办理落户,如果落户在亲属家里或者自己房子里,则准备好所需材料直接到房子所在的派出所办理入户审核手续。
7、夫妻投靠
夫妻婚龄满3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户一致的,由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8、老年投靠
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外地身边无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②原籍为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有子女在杭,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③夫妻双方均在外地,夫妻有一方原籍为杭州市区,且有子女户籍在杭州市区的,只要一方符合投靠年龄,另一方符合夫妻投靠条件(结婚满三年),双方可同时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符合以上条件由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9、未成年子女投靠
凡15周岁以下(含15周岁)未成年人或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在校学生,均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对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的非独生子女(含再婚生非独生子女)以及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但经计划生育部门处罚后的多子女,均与其他独生子女一样随父迁移落户(租住私房、挂靠集体户口,不予办理子女投靠)。符合条件的由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10、出国留学人员落户杭州办理要求及程序
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以及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凡取得杭州市人事局统一颁发的《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的,可办理在杭落户。
11、特殊人才引进
争对专科非紧缺专业、自考、成教、远程等学历毕业生,若工作业绩突出,确为单位急需引进人才,杭州市人事局制订了一条人才引进政策(俗称特殊人才引进),申请者也有机会落户杭州,引进人才进杭落户推荐的条件:所学专业与工作岗位对口,业绩突出,单位确实急需引进的各类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其中长线专业须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无高等学历但具有特殊技能的专门人才,在推荐单位工作满一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的。

注:落户地在滨江的由滨江公安分局审批,落户地在下沙的由下沙公安分局审批,落户余杭的由余杭公安分局审批,落户萧山的由萧山公安分局审批,其他江干、上城、下城、拱墅、西湖由杭州市公安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