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简洁的回答是:因为非法人组织不能以自己的财产为限对外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当该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该组织的债务时,其成员或投资者须以个人拥有的财产对该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非法人组织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实际上,非法人组织是具有相对稳定性的人合组织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只是不具备完整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特征如下:
(一)非法人组织是具有相对稳定性的人合组织体
(二)非法人组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非法人组织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
(四)非法人组织对外承担无限责任
非法人组织不能以自己的财产为限对外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当该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该组织的债务时,其成员或投资者须以个人拥有的财产对该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非法人组织的种类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五)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六)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八)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九)其他依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又不具备法人资格和组织。
非法人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具有完整的民事权利能力。例如,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冒用合伙企业的名称,合伙企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主张侵权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