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档案打回原籍,原籍是指所在地的县,还是市?

2024-11-08 10: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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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原籍是指所在地的县,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原籍:指的是某人迁徙到某地前的某人原来的籍贯。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籍贯地,户籍地和某人籍贯地不同的情况: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某些在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建设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发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贯不是户籍地而是原籍地或祖籍地。

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开放后和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按照当时国家的要求从外地迁移到此地的。按几千年来的中国的传统的说法,籍贯是祖籍地的一种表述,这是户籍与籍贯不同的地方。户籍的分类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如果某人与其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和其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如果还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

二、某人户籍地和其籍贯地相同的情况:如果某人的父母的现在的居住地和其父母的祖先的居住地是相同,那么某人的户籍地和其父母的籍贯地-其祖先的居住地相同,如果某人还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地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如果此时某人和其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住在某人的家族的祖籍地,那么此时某人的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是相同的。

三、如果某人的现住地还是其祖先的居住地,那么某人的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相同。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一般区域: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县/县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把如今的行政划分地对照 祖辈的长久居住地。

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扩展资料

一般以某人的太祖父(或高祖父或曾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或太祖母(或高祖母或曾祖母)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或外太祖父(或外高祖父或外曾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或外太祖母(或外高祖母或外曾祖母)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是1999年全国范围内重新填写新版《干部履历表》时,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填写说明”的解释  。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大多数与祖父的出生地、户籍地是一致的。

如果祖父出生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也最好填写长期居住地一致的出生地或者户籍地作为籍贯。还是无法确认的,可以综合祖父往上直系亲属的籍贯、祖父的出生地与户籍地、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的具体情况,向管理使用该资料的单位或部门咨询,一经确认,非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动,以免因档案资料的矛盾冲突带来新的困扰。

祖父的出生地这一说是此“填写说明”的一个歧意,后来的历次文件都把这一说法取消了。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籍地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籍贯

回答2:

原籍,就是你入学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市,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本着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将毕业生的档案发回原籍。市区的生源回市,县里的生源回县。具体情况是:

1、学生毕业后,学校会将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寄送到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师范专业一般寄给教育局,非师范专业一般寄给人事局)。

2、凡未在学校签定就业协议而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两年内联系到就业单位的,可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

3、各市、县教育局的人才交流中心是管理各类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档案的专门机构,各种有关档案的手续在人才交流中心均能办理,一般将档案办理到人才交流中心比将档案留在学校对学生而言要方便得多。

扩展资料:

1、一般而言,毕业生档案里主要含有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的经历,具体包括个人简历、工作履历表、学生档案(包括学历档案)、单位证明、政治面貌材料(例如党员材料)等。

2、毕业生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德才能绩、学习和工作表现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需要使用到,是以学生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原籍

回答3:

毕业后档案打回原籍,原籍是指所在地的县或者市。
原籍,就是你入学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市,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本着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将毕业生的档案发回原籍。具体情况是:

1、学生毕业后,学校会将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寄送到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师范专业一般寄给教育局,非师范专业一般寄给人事局)。
2、凡未在学校签定就业协议而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两年内联系到就业单位的,可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
3、各市、县教育局的人才交流中心是管理各类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档案的专门机构,各种有关档案的手续在人才交流中心均能办理。一般将档案办理到人才交流中心比将档案留在学校对学生而言要方便得多。

回答4:

一般是指的,上学以前的户籍所在地,农村的在村委会一级,城市则在街道办事处。

回答5:

打回所在地级市,地级市根据实际情况,有可能调回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