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要注意一下签的到底是“试用期合同”还是“实习合同”。如果是实习合同就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范畴,而应适用一般合同法,可能得不到劳动合同法保护。当然如果实质内容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即使名称叫“实习合同”也属于劳动合同。 假如是属于劳动合同:因为总的工作时间没超过六个月,对方可以说当时准备签三年以上劳动合同,那样对方也合法,所以以后不管是正式合同还是试用期合同都要明确试用期限,超过试用期可以要求赔偿的。社保是必须交的,对方必须全额补给你。合同是必须给你的,你也可以让劳动局要求公司给你,但是现在意义不大。离职证明也没什么意义。所以,工资、社保费是必须给你的。如果你能够证明有误工费这回事也是可以主张的,当然这个比较难实现。你如果看这个公司不爽,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说他们劳动合同不备案,不给员工交社保:)。
仲裁会裁定单位给你每个月养老和医疗保险及加班的加班工资,这都是法律规定必须有的,签没有签劳动合同已经不重要了,如果你是被单位辞退,你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如果是你辞职,就没有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