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人请假出所,如果没有传唤,也要自己回去继续服满拘留期限,而且请假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对于出所不归者,由拘留决定机关负责带回拘留所执行拘留。
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七条 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
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
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第二十八条 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请假出所申请的,应当向拘留决定机关提出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有关担保人和保证金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拘留人请假出所不归的,由拘留决定机关负责带回拘留所执行拘留。
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可能是派出所的人事多忘了。
但并不代表你可以不去,毕竟你的档案还是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