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参与经营的股东,在公司倒闭后在偿还贷款、欠款上有义务吗?

2024-01-09 14: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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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限责任公司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公司仍然具有法人人格,不过现在公司的活动应由清算小组完成。对于公司债务的偿还问题,清算小组会以公司现有资金偿还,股东无需承担公司未还完的债务。当然,如果股东在公司破产清算后还没有完全出资的话,应该补助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楼主说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指没在公司任职呢?其实股东是以资金换股权,只要你参加了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决策,就算参与公司经营了,即使你没有参加股东大会,但是如果公司尽到了必要的通知义务,就算你自己放弃参与公司的决策。
所以个人认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有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公司破产后的公司债务问题,应以股东的出资额为限。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

回答2:

既然是有限公司,就应当以投资额为偿还债务的界限,超过的部分就作为坏账处理了

回答3:

要看是什么样的公司,具体参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

回答4:

"倒闭"?有没有走破产清算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