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含唯统大谈或培选竟然团铅不是普选制?全民投票原来是选“选举人团”
神仿美国的总统选举是间接选举。
从法律上说美国总统由选举人团于选举年12月“间接选举”产生,并非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但选举人受选民委托、投票意向由选民事先决游缺纤定,根据各州选举人票归属情况,11月份实际上已经选出美国总统),获得半数以上选举人票者扮戚当选总统。
选举人团制度是美国考量联邦主义下的特有制度,是费城制宪会议上主张全民直选总统和主张国会选举总统的代表之间的一种妥协。选民在大选日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当中选择,而且要选出代表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538名选举人,以组成选举人团。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是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余48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规则,即把本州或特区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本州或特区获得相对多数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当选的选举人必须宣誓在选举人团投票时把票投给在该州获胜的候选人。因此大选结果通常在大选投票日当天便可根据各州选举结果算出。
美国总统的选举方式比较复杂,公民在投票时既选总统,又选择选举人。
但原则上是间唯枣接选择:宪法规定由选民选出各州的“选举人早山歼”,然后由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选举总统,选举人类似于人大代表。
但美国很多州实行所谓“胜者全得”制陆冲度,例如在纽约州布什获得了选民的绝大多数投票,那么他即立刻获得该州所有选举人投票。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胜者全得”制,美国总统就是绝对的间接选举,而且也不需要所有选民对总统候选人投票。
人民间接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