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懂法律人士`关于房产问题

2024-12-03 14: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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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此问题是财产继承的问题。
1、房子是其父母留下的,说明此房子是其父母遗留下来的遗产,应依据继承法对此遗产进行继承分配。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中,没有明确规定其继承的先后次序,但第九条同时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意味着同等情况下,继承人的权利是相等的。
而第十三条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通过以上规定,可知这兄妹两个有平等的继承权,至于谁应多分或少分点,要依据两人对被继承人承所尽的扶养义务多少而定。
3、你朋友只要能证明此房产是其父母的遗产,是应取得补偿款的。

回答2:

继承权的问题。你的朋友享有上述房屋财产的继承权,有权享有拆迁补偿款。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回答3:

1,首先明确的告诉你,你的朋友有分得补偿款和房子的权利。
2,不用去北京去告,去北京没有人理你。必须在当地法院解决,如果当地法院枉法裁判,才可以上诉。
首先建议你朋友协商解决此事,毕竟都是亲戚。实在不行的话,就诉诸公堂。

回答4:

没户口没产权,自然没补偿,告到北京也没用。现在只能与妹妹协商。

回答5:

既然房子是父母留下的,那么兄妹两对房子是共同共有关系,除非有重大事项或者双方事先约定的事项,是不可以分房子的,也就是说,妹妹肚子霸占房子是违法的。现在房子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及分配的房子也应该是共同共有关系,而不是属于妹妹独有。虽然同意书是妹妹签的字,可这并不影响兄妹二人对房产共同共有关系。

这个官司很好处理,权利义务明确,没有太大争议,只要当地的法院即可,不需要劳命伤财的去北京,在当地请以个专打物权法的有点经验的律师就可以了。

《物权法》95条 96条 97条 98条 9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