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钱属于自愿赠与在法律上无法要回,她所做的行为也属于恋爱自由完全合法。
你性格过于内向如果以前主动和她ML关系确定下来也不会有今天这种局面,你自己的情感方面有着过于保守。但是给我更多的感觉是那个女的和你在一起只想哄你开心要你的钱花,根本不想和你发生关系,所以一直和你保持距离,如果不幸言中,那么她开始找别的男人是因为你不再像以前那样大方养她时开始的。
如此大亏真的很难吞下,法律上无权但是你所赠与她的东西在道德上有权利要回来,但是说句实在话她要是真不还的话还真没办法,别来硬的那是犯法。。。因为你送给她东西的所有权就已经属于她了,你等于硬拿她的东西。
但是有一个例外,以结婚为目的给她的统统可以要回来,但是这点你要能证明。
至于那些恋爱为目的给的别指望,除非她自愿给。
如果你实在火大就跟他们明说东西全要回来,否则告他们,哪怕东西真的要不回来,给你这么一告他们也一大堆麻烦,而且传出去那个女的以后嫁人都会给人留下阴影,通常情况下于情于理她们家人会还你的。
兄弟你不要过度伤心气愤,我建议你可以把你们一起在外面的花销发票还有你给她买东西(尤其是贵重物品)的证明收藏好。还有就是你把他在外面和别的男人的行为拿DV或者是照相机偷拍下来越暧昧越好,最好能抓个床上的现行。然后向当地公安部门检举,或者说你肯定她是和别的男人去开房了你直接拨打110说某某酒店某某房间卖淫嫖娼行为。你再公安人员查房后进去拍照。先把这种水性杨花的女人定义在卖淫的格子里你就占有了主动权,然后想公安局或者派出所报案(诈骗)要求对方偿还所有你的经济损失,当然你是需要拿出发票证明的,然后公安局调解不成功你直接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我相信没有问题,加油兄弟我顶你。让这种女人去死,让她没有办法以后再在这个城市生活,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你也想开点不能没有结婚人家要什么你就给什么。买个教训。
这位哥哥,我觉得嘛,谈恋爱是两个人的事,为什么恋爱期间都是你在用money呢?哥哥的钱也是血汗钱啊!虽然说男生可能是会多用些钱,可是恋爱如果真的是需要用金钱来呵护感情的话,那感情成了什么呢?不过,现在关于钱的这个问题,真不是好说的,哥哥不是喜欢那个姐姐吗?我觉得…最好不要谈钱的事,很伤感情,很破坏形象的,既然那个姐姐不懂得珍惜对她这么好的你,那就是她的遗憾了,现在不用计较那么多了,还是轻松的放手,让她后悔吧!哥哥不要难过了,以后会找到更好的姐姐的
东西你是要不回来了,你要真这么恨她就去告她,不为了拿回钱物,只为了搞臭她。那女的太不懂事,而你,是不是太计较了对于钱物。
你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本不应该在一起的。
从法律角度说也是覆水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