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体检标准?

2024-11-16 00: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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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国民航飞行员身体条件体检标准为:

一、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身高须在165-185厘米之间。

(二)体重在50公斤以上。

(三)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汞柱)。

(四)按空军"C"字型视力表,申请者双裸眼视力分别要在1.0以上,无色盲和色弱。

(五)身体上没有文身和刺字。

二、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一般不合格:

(一)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形。

(二)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者。

(三)有慢性肠胃病或7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四)食物、药物过敏史;严重偏食及猪、牛、羊肉均不吃者。

(五)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

(六)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七)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或本人有晕劂史者。

(八)口吃结巴者。

(九)有梦游症或13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十)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十一)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十二)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者。

(十三)明显斜视者。

(十四)平时戴眼镜学习者及夜盲者。

扩展资料:

飞行员体检与入行后不能有的病

招收飞行员时,有招飞体检,就是把普通人培养成飞行员前需要做的体检。这个体检相对来说比较严格,在视力、听力、外科等方方面面都有要求。举些例子,青光眼、冠心病、恶性肿瘤、血液病等都是不允许的。

另外像招飞时,眼睛有种遗传病,叫晶状体浑浊,普通人有这种病,问题不大,只要不影响视觉,做什么都可以,但是招飞的时候,如果晶状体浑浊,就是不适合做飞行员的,因为在机舱里,这种病会影响视觉。

入行后生病了,要看能不能达到在职的最低要求。病情也分轻重缓急,不是说得了病,就一定不能飞,这需要一个鉴定的过程、鉴定的程序。如果鉴定能达到这个最低要求,就判定为合格,不能达到自然是不合格了。

皮肤病,比如体癣,不是说得了就不合格,如果治疗好了就行,但是甲癣,就是常说的灰指甲就不行,因为它会感染,飞行员在驾驶舱,会接触各种仪器,因此,接触这些仪器后容易传染给他人。再如白癜风、红斑狼疮,一般认为得了这类病跟开飞机关系不大,殊不知它们会有并发症,也是不允许的,这是从飞行安全的角度来考量的。

像普通的感冒发烧、浅表感染,先停飞治疗,治疗好了就没什么问题,近视眼、老花眼也是可以的。但如果感冒发烧出现了肺炎症状,这时,航空医生必须要求其停止飞行,一来病症会引起身体不适,另一方面如果牵扯到传染病就更不可以了,因为驾驶室是一个密闭的环境,会传染给他人。之后,去医院治疗,治疗好了能不能飞,由专门的鉴定机构,对他(她)的病情进行判断,究竟能不能达到体检合格的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飞行员 (航空器驾驶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飞行员哪些病不能得?就算得了灰指也不能飞

回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
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M 7007.3—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飞行学生的医学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在校飞行学生。
2 引用标准
GBl6408.3—1996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3 体检鉴定结论。
体检鉴定结论分为:
a. 飞行合格;
b.暂时不合格;
c.不合格。
4 一般条件
4.1 应具有正常的生理功能,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不应有:
a.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
b.活动的、潜在的、急性或馒性的疾病;
c.创伤性后遗症。
4.2 影响功能的16f形、变形、缺损或损伤不合格。
4.2 恶性肿瘤或影响生理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5精神、神经系统
5.1 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急性感染性、中毒性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2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
5.3神经症不合瘛?
神经症倾向个别评定。
5.4睡眠障碍不合格。
5.5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
5.6言语障碍不合格。
5.7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
5.8癫痫不合格。
5.9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5.9.1 中枢神经系统急性感染性疾病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9.2 无意识障碍的闭合性颅脑外伤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临床症状,脑电图正常合格。
5.9.3 闭合性颅脑外伤意识丧失不超过30 min,无颅骨骨折,地面观察六个月后个别评定。
5.10经常性头痛不合格。
5.11 严重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2严重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3影响功能的肌肉疾病不合格。
6心理学 .
心理品质不良不合格。
7 呼吸系统
7.1 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7.2肺结核不合格。
肺结核一年内治愈体质良好合格。
7.3 自发性气胸不合格。
7.4 胸腔脏器手术后不合格。
8 循环系统
8.1 心血管疾病不合格。
8.1.1 临界高血压无明显症状合格。
8.1.2 急性病毒性心肌炎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8.2 心电图明显异常不合格。
I度房室传导阻滞、单纯性sT一T改变排除器质性病变合格。
8.3 难以治愈的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9消化系统
9.1 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不合格。
9.1.1 消化性溃疡治愈后合格。
9.1.2 阑尾切除术或腹外疮修补术后,经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后退症合格。
9.1.3 直肠、肛门疾病治愈后无功能障碍合格。
9.1.4 胆囊结石治疗三个月后,经复查末发现残留结石及后退症合格。
9.2病毒性肝炎不合格。
9.2.1 急性肝炎治愈后地面观察半年至一年无异常改变合格。
9.2.2 单纯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合格。
10泌尿生殖系统
10.1 泌尿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10.1.1 急性泌尿道感染治愈后合格。
10.1.2 急性肾炎治愈后合格。
10.1.3 生理性蛋白尿合格。
10.1.4非病理性血尿合格。
10.1.5 泌尿系统结石治疗后,无残留结石及后遗症合格。
10.2严重生殖系统疾病不合格。
11造血系统
造血系统疾病不合格。
轻度贫血,原因明确,治疗效果较好合格。
12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
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轻度弥漫性单纯性甲状腺肿合格。
13 运动系统
运动系统疾病、损伤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骨折治愈后功能正常合格。关节损伤或脱位治愈后无复发,功能正常合格。
14皮肤及其附属器
14.1 难以治愈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合格。
神经性皮炎、湿疹、银屑病、白痴风个别评定。
14.2性病不合格。
15限及其附属器
15.1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o.7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o.3,戴镜矫正视力不低于1.o,屈光不正不超过土3.00 D(球镜当量)合格。
(飞行时必须戴矫正眼镜,并携带备份眼镜。)
15.2 任何一眼裸眼近视力低于1.0不合格。
15.3视野异常不合格。
15.4色盲、色弱不合格。
15.5夜盲治疗无效不合格。
15.6 眼及其附属器疾病治愈后遗有眼功能障碍不合格。
16耳鼻咽喉及口腔
16.1 任何一耳低语音耳语听力低于5m,纯音听力图空气传导听力曲线在500、1000、2000 Hz任一频率听力损失35dB或3000Hz频率听力损失50dB不合格。
16.2耳气压功能不良治疗无效不合格。
16.3 中耳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鼓膜穿孔愈合后合格。
16.4 内耳疾病或眩晕症不合格。
16.5晕机病治疗无效不合格。
16.6影响功能的鼻、鼻窦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16.7嗅觉丧失不合格。
16.8 影响功能且不易矫治的咽喉部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16.9 影响功能的口腔及颞下颌关节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附录A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项目、方法和鉴定原则
(参考件)
本附录包括各科常规检查项目、方法和一些病症鉴定原则。凡与临床检查要求一致的项目,体检时按临床检查方法进行。必要时可做特殊项目检查。
A1精神、神经科
A1.1 常规检查项目 ’
A1.1.1病史搜集。
A1.1.2精神检查。
A1.1.3脑神经检查。
A1.1.4运动检查。
A1.1.5感觉检查。
A1.1.6反射检查。
A1.1.7植物神经检查
A1.2常规检查项目重点内容
病史捏集例重于现病史和飞行事故征候情况,以及社会适应情况。其他见GBl6408.3附录A。
A1.3病症鉴定
A1.3.1 神经症倾向:如果症状轻,易恢复,心理学测验成绩优良(平均分数以上)或飞行成绩优良,经锻炼或矫治恢复正常合格。
A1.3.2 闭合性颅脑外伤意识丧失30 min内,无颅骨骨折,地面观察半年,脑电图正常,无癫痫发作倾向,无智力、性格改变,心理学测验成绩优良合格。
A1.3.3颅脑外伤颅骨骨折不合格。
A1.3.4脑脊液漏不合格。
A2外科
A2.1 常规检查项目
A2.1.1 病史按集。
A2.1.2人体测量。
A2. 1.3 营养发育。
A2.1.4皮肤检查。
A2。1.5淋巴结检查。
A2。1.6头颅检查。
A2。1.7颈部检查。
A2、1.8胸部检查。
A2。1.9腹部检查。
A2。1.10脊柱检查。
A2。1.11 四肢检查。
A2、1.12 生殖器检查。
A2.1.13肛门检查。
A2。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3附录A。
A2.3病史搜集
询问有无外伤史,体育活动、飞行训练中身体反应情况,有无血尿、便血等。
A2.4病症鉴定
A2.4.1 局限性神经性皮炎合格,泛发性神经性皮炎经过治疗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合格。
A2.4.2 慢性湿疹、症状轻、不影响睡眠合格。
A2.4.3 银屑病经过治疗后,皮损面积小,症状轻,对睡眠、学习无影响合格。
A2.4.4 非暴露部位范围小的白癫风合格。
A3 内科
A3.1 常规检查项目
A3.1。1病史按集。
A3.1。2脉搏、血压检查。
A3.1。3营养状态检查。
A3.1。4头颈部检查。
A3.1.5胸腔部检查。
A3.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t 3附录A。
A4眼及其附属器
A4.1 常规检查项目
A4.1.1病史搜集。
A4.1.2一般检查项目。
A4.1.2.1 眼险、结膜、泪器。
A4.1。2.2角膜、巩膜。
A4.1、2.3前房、虹膜、瞳孔。
A4.1。2.4 晶状体、玻璃体。
A4.1.2.5眼底。
A4.1。3视功能检查。
A4.1.3.1/远视力。
A4.1.3.2近视力。
A4.1.3.3色觉。
A4.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3附录A。
A5耳真咽喉及口腔
A5.1 常规检查项目
A5.1.1 病史搜集。
A5.1.2 一般检查项目。
A5.1.2,1 外耳、鼓膜。
A5.1.2.2外鼻、鼻腔。
A5.1.2.3口咽、鼻咽部。
A5.1.2.4喉部。
A5.1.2.5颞下领关节。
A5.1.2.6 口腔。
A5.1.3功能检查。
A5.1.3.1 听力功能检查:耳语检查。
A5.1.3.2 耳气压功能检查:
a.耳听诊管检查;
b.捏鼻鼓气检查。
A5.1.3.3 低头体位引流检查。
A5.1.3.4 鼻呼吸功能检查。
A5.1.3.5嗅觉检查。
A5.2 病史招集、检查方法与结果评定、病症鉴定
病史搜集、检查方法与结果评定、病症鉴定见GB16408.3附录A。
附录B
—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常规辅助检查项目
(参考件)
B1 血常规(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及分类)。
D2 尿常规(尿蛋白、尿糖、尿沉渣镜检)o
B3胸部x线检查。
B4肝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一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齐清、王树明、李平旺、杜建英、高树明、吴坚。

回答3:

空军检查标准
一、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65-185厘米之间;

2、体重:男性52公斤以上;

3、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汞柱);

4、视力: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在1.0以上;

5、无色盲、色弱;

6、无文身、刺字。

除此之外,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的同学也不宜报名体检:

1、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形;

2、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3、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者;

4、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或7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

6、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7、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风)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8、有口吃(结巴)者;

9、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12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10、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11、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12、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者;

13、明显斜视者;

14、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者。

二、心理品质条件

空军招飞对考生的心理品质方面也有严格规定,有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对心理品质方面进行严格检查。考生要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心胸宽广,性格开朗;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情绪稳定,控制力强;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三、政治条件

本人条件:学生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思想进步,历史清白,作风正派,忠诚老实,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志愿献身飞行事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同学,不宜报名:

1、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的;

2、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的;

3、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的;

4、参加非法组织并进行活动的;

5、高中阶段受过学校处分的。

(二)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关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三)报名态度:学生自愿,家长支持。
四、文化条件

我省某市招办负责人介绍,报名中对文化的要求是“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外语限考英语或俄语),预估总分达到空军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以上者。”

招飞预选初检体检项目及顺序为:

1、询问病史;

2、眼科:视力、色觉、隐斜、眼底;

3、外科:身高、体重、座高、腿长、臂长;

4、内科:血压、脉搏、心脏、肝、脾、肾;

5、耳鼻喉科:耳、鼻、口腔、听力。

▲眼科

据统计,参加招飞体检的学生每年因视力不足而被淘汰的数量占眼科淘汰的五分之四,视力方面有必要引起学校和同学们的高度重视。

视力检查,需注意:精神过度紧张可引起视力减退,可在检查前做些轻微活动,使身体放松。过度疲劳,睡眠不足都可引起视力降低,应尽量避免这些因素的影响。体检条件除对视力有规定外,对屈光度也有严格规定,视力好屈光度超过标准也不合格。

眼科中的隐斜检查用来检查眼外肌不平衡程度。我国招飞体检对隐斜度数规定较严格,三次检查以查出最高度为准,除了未掌握操纵要领的情况以外,不再进行复查。受检者在检查时一定要双眼注视前方之光源;调整点和线重合后不要再反复校正。如向一个方向旋转旋钮点和线间距离越来越大时,则向反方向旋转。

近年来,在社会上出现了一些矫正视力的医疗方法,如戴OK镜、激光手术、角膜环植入术等。但空军的体检专家认为,做过手术的眼睛,是不能适应高空低压环境的。因此,《中国人民解放军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第85条明确规定,有“角膜瘢痕及角膜屈光矫正手术史不合格”。

▲耳鼻喉科

据了解,按照飞行员的体检标准,慢性鼻炎和鼻窦炎患者为不合格。因为慢性鼻炎和鼻窦炎使鼻腔黏膜肿胀,脓性鼻涕增多,阻塞了鼻窦开口,影响鼻腔的通气和引流功能。在飞行中,飞行上升或下降使座舱内和鼻窦腔内气压急剧变化,造成鼻窦口阻塞,易引起剧烈头痛。这种症状被称为航空性鼻窦炎。

▲嗅觉检查

被查者闭上眼睛,用右手食指压迫右侧鼻翼使右鼻孔闭塞。检查者任选一种药瓶,将药瓶口对准被查者左鼻孔,距离约1.5厘米,令被检查者用左侧鼻孔吸气辨认是何种气味。换另一药重复上述过程;然后用右侧鼻孔重复上述检查。检查时如果鼻涕较多,应先擤掉鼻涕。如果鼻子不通气,应向医生说明情况,喷药后再检查。

▲听力检查

近几年,空军招飞体检因听力不足而淘汰的比例较以前提高了好几倍,并且有上升趋势。在此,提醒考生,要正确使用耳机,音量掌握在以能听清为佳,时间每天最多不超过1小时,看电视、听mp3时都要注意。还有一个容易造成听力下降、失聪的原因是用药不当,因此,在生病时,要按照医生的嘱咐用药。

此外,在招飞体检中,因患有中耳炎而被淘汰的比率比较高。患这种疾病的主要原因是:不注意保持耳孔内的卫生,患有耳疾时不及时治疗。因此,平时不要随意挖耳屎。如果耳内有异物,生疖肿要及时找医生治疗。不要到有污染的水域游泳、洗澡,如游泳或洗澡,尽量避免耳朵进水,如进水,可用卫生棉球清理,保持耳道的干燥和卫生。

中国民航飞行员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 男生身高不足170厘米或超过187厘米;
2 体重不足50公斤;
3 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 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 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 慢性肠胃道疾病;
7 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 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 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 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 晕车、晕船;
12 口吃;
13 耳朵流过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 视力低于0.7(C字表);
15 肺结核;
16 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7 直系亲属(三代内)有被关、管、杀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申请者身高须在165—180厘米之间;体重在52公斤以上;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汞柱);按空军环形视力表,申请者双裸眼视力分别要在1.0以上,无色盲和色弱;身体上没有纹身和刺字。如果你有下列病史或体征,就别报名了。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型;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经常腰腿痛或1年内有骨折史;有慢性胃肠病或7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经常头痛、头昏、失眠;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病或本人有晕厥史;口吃、梦游症或12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乘车、船恶心、呕吐;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明显斜视,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症.

回答4:

中国民航飞行员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 男生身高不足170厘米或超过187厘米;
2 体重不足50公斤;
3 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 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 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 慢性肠胃道疾病;
7 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 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 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 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 晕车、晕船;
12 口吃;
13 耳朵流过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 视力低于0.7(C字表);
15 肺结核;
16 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7 直系亲属(三代内)有被关、管、杀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申请者身高须在165—180厘米之间;体重在52公斤以上;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汞柱);按空军环形视力表,申请者双裸眼视力分别要在1.0以上,无色盲和色弱;身体上没有纹身和刺字。 如果你有下列病史或体征,就别报名了。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型;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经常腰腿痛或1年内有骨折史;有慢性胃肠病或7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经常头痛、头昏、失眠;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病或本人有晕厥史;口吃、梦游症或12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乘车、船恶心、呕吐;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明显斜视,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症。 哪些地区可以报考? 空军2003年在地方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由目前18个省(直辖市)扩大到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即辽宁、吉林、黑龙江、北京、河北、山西、甘肃、陕西、山东、河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四川、重庆、天津、内蒙古、福建、江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青海、宁夏、新疆(后11个为新开招的省区市)。 招飞过几关? 第一关是预选关。主要由军区空军招收飞行学员中心和医院体检队派出预选组,在地(市)设置的检测站实施。考生持《空军飞行学院考生报名表》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出生证明),由县、区招生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到检测站参加预选,合格者发给《招飞准检证》。 第二关是体格检查关。考生必须参加由空军体检专业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实施的体格检查,检查地点一般都集中在各大空军招飞中心设立的检测站进行。 第三关是心理品质检测关。时间与体格检查同步。心理品质检测由空军心理选拔专业人员,按国家军用标准《招收飞行学员心理检查要求与方法》实施。主要条件有:1、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2、心胸宽广,性格开朗;3、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4、情绪稳定,控制力强;5、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6、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第四关是政治审查关。 第五关是文化考试关。闯过前几关的考生由所在学校组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俄语)。 第六关是审批录取关。考生经过前五关的检测合格后,由空军飞行学院实行提前单独集中录取,录取分数线由空军飞行院校划定。 全面检测期间需要注意什么? 1.自愿献身国防和飞行事业,家长必须支持。 2.必须提高文化成绩,特别是数学、物理、英语学科目要求较高。 3.在检测期间要注意不要在外乱吃食物,不要感冒生病,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招飞检测实行单科淘汰,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就不再进行下面的检测。因此,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 5.报考空军飞行学员不会影响报考其他军校和地方院校。因此,在填报志愿时要注意填报其他院校。 拿到通知书后,可以高枕无忧了吗? 拿到《空军飞行学院录取通知书》并不意味着你就是正式飞行学员了。新学员入院后,还要接受政治、身体、心理品质和文化全面质量验收,符合条件的3个月后取得学籍、军籍,对不符合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对入院后思想发生变化,不愿从事飞行事业或有舞弊行为的,退回入院前所在地,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飞行学员的待遇如何? 目前,在地方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的飞行学员,经4年飞行院校学习毕业后,获得大学本科文凭,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任命为副连职飞行军官(优秀者可任命为正连职),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并享受国家和军队对飞行员的一系列特殊政策待遇。 在学习训练中,由于某种原因不能继续飞行者,从地方普通中学招收的高中生学员转入其他军校继续学习,完成地面其他专业学业,毕业后分配到军队任职。

回答5:

我国民航招收飞行学员实行新的体检标准,对裸眼视力要求从1.0下调至0.7,身高和体重标准则变化不大。
新标准对视力的要求为,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0.7或以上,双眼远视力达到1.0或以上。 如果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0.7,则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3;矫正视力不低于1.0;屈光度不超过正负3.00D(球镜当量)。新标准还明确规定,做了角膜屈光手术的一律当作视力不合格。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生处介绍,飞行员在数千米的高空驾驶飞机,都是靠雷达导航,飞行员视力标准下调不会对飞行安全造成影响,还可以在更大范围内选拔优秀学子。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07年招飞报名将于本月进行,体检将完全按新标准进行。

1 男生身高不足170厘米或超过187厘米;
2 体重不足50公斤;
3 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 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 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 慢性肠胃道疾病;
7 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 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 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 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 晕车、晕船;
12 口吃;
13 耳朵流过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 视力低于0.7(C字表);
15 肺结核;
16 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7 直系亲属(三代内)有被关、管、杀或参加邪教组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