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明确:劳动合同不是劳动关系唯一的证据,其他材料如:工资单、工作证、考勤记录及你工作过程中留下的收据或者工作相关的单据都可以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的。
至于你说的情形公司手中有一份你已经签过字的空白劳动合同,因此若是你去法院起诉公司未给你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赔偿的话证据方面对你是不利的,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是只要保留好你在公司工作一年的证据(工资单、工作证、考勤记录及你工作过程中留下的收据或者工作相关的单据),你就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给自己补缴社保,这样的话胜诉的几率很大。
另外想说明的是,如果你对公司还有感情的话,没必要非在劳动合同上较劲,继续做工作吧,啥时候不想做了在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嘿嘿......
意见供参考!
你好:
一、不用太着急了,你的事情是完全可以去劳动仲裁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所以说你不用总是请假,该公司并不是不辞退你就不用承担责任了,你也可以主动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要是想提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一些证据,其中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明工资收入的证据等等。个人认为你的事情最终会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的。
按照经验,你去你们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理由是公司不签合同,到时候他们为了应诉,肯定会把合同拿出来....
然后把你的委屈给仲裁人员讲出来。放假不给工资也是不合法的..到时候你把你的所有的要求都提出来...
为题就解决了....
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