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
(一)新生转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符合当年招生章程规定的转专业考分及其他相关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二)定额转专业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提交转专业申请,经考试选拔合格的在定额内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二学期的在校生;
2.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年级、专业排前20%的学生(学生所选修学分不得低于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学分);
3.选修课、必修课全部及格;
4.通过转入专业所在院系的选拔、考核。
(三)其它转专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学生确有特长,并能提供充足的理由,由所在院系,转入院系考核证实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经学校审核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4.学生申请“降转”即志愿转入比所在专业录取投档分更低的有关基础学科专业下一年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