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公司和业主如果没有矛盾就奇怪了,物业公司的存在就是要管理、限制业主,业主的存在就是要方便、自由,双方的利益需求误差太大,无论满足哪一方,都使对方收到伤害,各退一步海阔天宽,在实际情况下没谁愿意这样做。
两相矛盾的双方,物业公司握有更为主动的权利,因为它看清的是,业主为一个加一个的单体,物业公司是一个整体,就凸显出了强势,一旦单体也拧成部分整体,业主就变成强势。
物业公司强势的小区物,业公司施以管理手段,业主强势的小区,物业公司施以服务手段,这样两个矛盾体就在同一个屋檐下共生共存了。
在我看来 物业既然收了物业费 物业和住户就有了买卖关系 物业服务于住户 而不是管理 更别说限制了 哪个服务员敢武逆客户的?这是基于客户有不买的权利 法律保护这样的权利 所以服务员要哄着你把钱掏出来 可是在物业这方面 不完善的法律并没有保护住户选择物业的权利 导致你花了毕生积蓄买了房后 过起了宿舍生活 凌晨3-6时停水 收个外卖还要自己去门房拿 等一些对物业方便对住户不便的“规矩”和“通知” 住户花钱买“教育” 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