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先生,我是一名职业中学学生,我进入这个学校之前,他们老师说这个学校是四川大学附属学院,我们

2024-11-17 10: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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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这是典型的欺骗行为。但是与诈骗有所不同;
1、老师当初对你的承诺,可有书面文件、录音视频等证据?如果没有,对方不承认,那就无法认定诈骗;
2、入学一个月不能退学的合同规定,是违规的无效合同,侵犯学生教育自由选择权。

综合来说:他们的承诺涉嫌违规招生,应该受到行政处罚,签的合同是无效的。建议你联合其他同学一起向上一级教育机关投诉!如果没有效果,建议你到我们网站上找当地律师帮你们到法院起诉他们!

回答2:

欺骗你了,合同要看具体的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