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上课讲话,被老师揪头发揪至皮骨分离,这属于体罚还是虐待?
1.属于体罚。上课说话影响老师讲课,影响同学讲课,应该批评教育。但是,教育惩罚的目的是教育。教师要在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的基础上,把握好尺度和力度,引导学生遵守规则,加强自律,提升自我。而不是任性体罚,让学生感到害怕和恐惧,甚至危及学生生命。如果任由揪头发等暴力惩戒手段肆意生长,不仅有损教师形象,还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中小学教育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禁止不当教育行为,包括以殴打、刺伤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教育不是暴力的借口,惩罚不是体罚的避风港。对超越教育界限的“戒律”,要严肃查处。
2.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责任,会对孩子的一生产生直接的影响。好老师能让浪子回头,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人才。一个不好的老师会让一个原本积极向上的孩子失去学习的动力,最终一事无成。老师造成的伤害可能会在他的脑海里萦绕几十年。进入青春期的孩子有逆反心理和抵触心理是很正常的。这个时候,孩子也喜欢用另类的行为来表现自己的成熟,这就需要老师准确把握学生的心理特点,细心引导孩子,感性懂事,粗暴体罚会伤害学生、家长和教育本身。
3.虽然教师被赋予了适当的惩戒权力,但适度的惩戒权力是以春风和雨的教育为基础的。如果教师不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像常老师那样滥用惩戒权,就有可能触犯法律,走上犯罪道路,这样的人不配当老师。教师敢不敢管学生是一个态度问题,体现的是教师的责任感,而管好学生是一个方法问题,体现的是教师的教育水平。凌驾于学生之上,随便侮辱学生,随意殴打学生,这种老师,无论教学水平多高,都成不了好老师。因为教育是爱的艺术,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这种行为老师的确是做的有些过这样的体罚,老师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孩子说话是不对,但是也不可以这样
我认为这种行为就已经属于虐待老师的这种行为,已经对宝宝的身体以及心理方面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相关部门应该对老师的这种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确保宝宝的身心健康。
虐待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并且老师根本没有权利这样对待孩子,遇到这样的老师就应该立刻报警。也应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