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三点多未交物业费,我该处理就是要跟他协商,或者扣他的押金,我觉得当时如果在合同里面讲清楚了,物业费要这个租客来承担的话,那就是不是他应该要承担的,如果他不承担的话,我会走法律途径。
那么这个时候我们也只能够自己自愿倒霉了去帮他交了这个物业费,但是也自己会有一个经验,就是以后再租房子给别人的时候,一定要在合同上面写,按时交物业费,不然就要罚款,所以我觉得这个样子就是比较好的,也是我得出的一些道理。
去的时候可以给租客打电话告诉他,他应该去把这三年都没有交的物业费给交上,如果不交的话,物业可能会给他断水断电,到时候就别怪自己没有提醒他如果租客还是不去交物业费,那就把物业费算在租界里提高他每年的租金。
应该提醒他并让他做该做的事,交了物业费,如果签了合同应该拿着合同提醒他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了解到他真的有问题经济上的困难而你又是可以理解的,就能给他放宽条件,但是要讲清楚双方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现在的房子有很多处理办法。但是租房子的时候,房租和租客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烦恼。如果租客三年多前未交物业费的话,我建议你可以自己处理了,不要打扰人家。因为这样可能得罪人家,因为毕竟是三年前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