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重新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医疗事故重

2025-03-25 22:54:5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医疗事故怎么鉴定都是患者的错,到底还是农民吃亏,这个世界上没有公平

回答2:

第一,如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重新抽取专家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重新鉴定。
第二,如鉴定的程序不符合规定而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符合规定的,可以由原专家鉴定组进行重新鉴定。
由于重新鉴定是因医学会组织不利造成的,因此,重新鉴定时医学会不得再收取鉴定费。
所谓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再次鉴定,是指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医疗事故争议双方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在法定的期限内(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申请由少、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的鉴定;或由医疗事故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的鉴定。提请再次鉴定是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权利。
提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途径:一、一方当事人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二、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组织再次鉴定的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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