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能够办理江苏省居民的身份证。办理细节可以与长沙政务中心和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服务大厅联系咨询。
2016年8月23日,据长沙市公安局官方微信“长沙警事”介绍,在湖南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并与本省建立了跨省异地受理机制的外省(市、区)籍人员,可以在长沙市跨省异地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如今,湖北、重庆、天津、浙江、江西、安徽、河南、四川、江苏、吉林、海南、贵州、黑龙江、福建、辽宁等15个省市,已与湖南互相开展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工作。其中,黑龙江省部分地区,因居民身份证需加载少数民族文字,群众只能回原户籍地办理。
目前,长沙设立了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和长沙市政务公开中心两个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户籍在上述省份范围内的人员可以在长沙这两个受理点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
长沙警方提醒,目前,共有5类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而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申办。这5类情形分别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身份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等主项信息变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因受其他原因所限,难以确认身份的。
申办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中的一种。
可以办理。
2016年7月1日起,湖南已顺利启动与湖北、重庆、天津、浙江、江西、安徽、河南、四川、江苏、吉林等十省(市)的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工作。2016年8月17日,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对外公布,经与海南、贵州、黑龙江、福建、辽宁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积极对接,湖南与海南、贵州、黑龙江、福建、辽宁省可以互相开展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工作,另外,湖南籍群众还可在内蒙古自治区办理居民身份证。
据介绍,目前,湖南14个市州的19个跨省异地受理点启动海南、贵州、黑龙江、福建、辽宁省居民身份证受理工作,但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大庆市萨尔图、龙凤、让胡路、红岗四区,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松岭、新林、呼中四区,垦区系统,林业系统除外。因上述地区居民身份证需加载少数民族文字,群众只能回原户籍地办理。同时,在海南、贵州、黑龙江、福建、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就学、居住的湖南籍群众可在该省设立的跨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在湖南就业、就学、居住的海南、贵州、黑龙江、福建、辽宁籍群众,证件丢失、到期或损坏,可以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驾驶证、学生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到跨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换领,补领前须进行身份证挂失申报。异地受理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外,不另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也不增加制发证周期。群众自办理异地受理手续之日起30天后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http://www.hn.xinhuanet.com/2016-08/18/c_1119411084.htm
可以,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