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部门设商品调拨账,登记商品数量,掌握库存商品的“可调库存”,凭以办理商品的购进、销售、调拨的开单工作;会计部门设商品明细账,登记进价金额和数量,核算“会计库存”,凭以掌握考核商品资金运用和周转情况,计算商品销售成本,控制业务和仓库部门的商品账;仓库部门设商品保管账,登记商品数量,掌握商品“保管库存”,凭以保管商品,办理发货,安排仓位。另外,在堆放商品处,设置商品堆垛挂卡,以随时掌握各堆商品的存量。“三账分设”体系比较完整,但商品明细账的登记工作重复,而且因商品增加、减少的凭证在企业内部流转时间不一,口径各异,核对账目较为困难。 2.两账合一,即业务部门、会计部门合设一套库存商品明细账。有些企业的业务部门和会计部门在同一场所办公,可将业务部门的商品调拨账与会计部门的商品明细账合并为一套账,放在业务部门。仓库部门则单独设置商品保管账,商品堆放处仍设数量卡。 3.三账合一,即业务部门、会计部门、仓库部门合设一套账。这样设置商品明细账的方法适用于“前店后仓”的企业,业务、财务、仓库三个部门同在一个场所合并办公,共同使用一本账。 (二)库存商品明细账一般有三种分户方法:1.按商品的编号、品名、规格和等级分户。这种分户方法,能使每一种商品的进、销、存情况集中、全面地反映在一个账户中。但不便于按批次计算和结转商品销售进价成本。其登记方法如下: (1)“增加栏”。“购进数量”栏登记验收入库的商品数量,“其他数量”栏登记非购进而收入的商品数量,如加工成品收回、商品溢余等。购进商品的单价和金额分别记入“单价”、“金额”栏。 (2)“减少栏”。“销售数量”栏登记销售商品的数量,“其他数量”栏登记非销售而减少的商品数量,如商品短缺、加工商品发出等。“销售”栏是否要同时登记单价和金额,要根据计算和结转商品销售成本的方法而定。销售商品退回或购货方拒收商品,要在“销售数量”栏中用红字注销,“其他”栏同时登记单价和金额。 (3)“结存栏”。根据“增加”栏和“减少”栏登记的数量,随时计算出结存数量,记入“结存数量”栏。 (4)“存放地点”栏按商品进、销货凭证的数量,随时计算和登入该存放仓库的数量栏。 2.按商品的编号、品名、规格、等级结合进货单价分户。这种分户方法便于计算和结转商品销售成本,但账页使用的数量较多。 3.按商品的编号、品名、规格、等级结合进货批次分户。这种分户方法适用于整批进、整批出的商品。二、税务部门对库存商品明细帐的设置没有具体要求。
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做
常用的,根据商品采购入库和销售出库记数量、单价和金额及发票情况、收款情况......
只要你能正确结转成本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