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SMRq3MFv@
1、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改革工资制度和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二是适当向基层倾斜;三是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四是增加工资的激励功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与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相适应;二是建立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三是向高层次人才倾斜;四是建立分级管理体制。 Z< peh
2、公务员的工资套改办法:职务工资按现任职务进入新工资标准,级别工资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三个条件确定,公务员工资套改增资部分由中央财政负担。事业单位工资人员的工资套改办法是: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等级进入新工资标准,等级工资按所聘岗位、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三个条件确定。 9u5w3n|D'
WGGrl\D
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 {%XeA!8
规范津贴补贴不是简单地归并项目、确定标准,而且着重于建立科学规范的津贴补贴调控机制和制度平台,核心目标是创立机制,标本兼治。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会上已将《湖南省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各市州。《方案》的总体指导思想是,既立足当前,着力治标;又立足长远,重在治本。其核心政策有三点:一是建立规范的津贴补贴发放制度;二是建立合理的津贴补贴增长机制;三是建立严格的津贴补贴监管机制。包括:按照“标准下管一级、经费本级负担”的原则规范津贴补贴管理;建立津贴补贴标准审批制度;建立津贴补贴行政监督制度;实行“收支脱钩”,把住津贴补贴“入口”;实行统一发放等。 m)}]xM' V
1、津贴补贴的规范办法。 ) 7yP"
①合理归并规范后的津贴补贴项目。现有的津贴补贴项目按照“取消一块、归并一块、保一块”的思路进行规范。归并后的津贴补贴项目,原则上分为工作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两大类。生活性补贴发放对象为机关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性津贴发放对象为机关在职职工。除了中央出台的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女职工卫生补贴等,其他津贴补贴项目取消。 ;T 1c
②确立标准。各市州原则上以2004年机关在职工员实际发放水平明确,低于平均水平的,可分期逐步到位。县市区的标准由市确定。规范后的津贴补贴中,生活补贴占全市津贴补贴的比重不低于60%。生活补贴和工作津贴都要按照职务级次适当拉开。 {H/8z@) I
2、明确相关群众各项待遇。
yt>@}[
3、工作进度。工资制度改革工作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津贴补贴力争从2007年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8ivLY2d
4、开征津贴补贴调节基金。对年人均津贴补贴水平超过调控线2倍、不到调控线2倍的部分,按照20%的比例征收;对超过2倍、不到3倍的部分,按60%的比例征收;对超过3倍以上部分,按200%的比例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