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你所说的情况,如果你要争取应得的遗产,那么就要你哥弟两人签署的协议必须作废,还有你要提供赡养
母亲一方的资料或证据。
遗产法:如果没有明确的遗产分配说明,伴侣承接50%,儿女平均分,如果无伴侣全额儿女平均分。
如果你弟媳一口咬住说你没有抚养过,坚持原有协议的可信度,这官司就难打。
作废之前协议可以由两点去打:
第一:三人都是家庭二代成员,都有权利享受父母离世后的遗产分配权,当时如果协议上不是以父母为主的意愿立下的,就可以当作作废。
第二:你抚养过老人的其中一方,你就必须提供证据,每月的划款单或者有人证证明等。第二天是辅助第一点打的。
如果官司赢了,之前立下的协议作废,那么最少你会得到三分之一的财产分配权,当然你哥哥也会得一份。
最后:你问题的合不合法这个不好说,就看你怎么去争取了。
是的 女儿和儿子享有一样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尽一样的赡养义务
当然合理合法了,法律规定,儿女都有赡养的义务,也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合法但是不一定合理。你的条件要是比较好,就不要和他们挣了,只会闹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