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想要咨询的应该是离婚后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和财产的分割问题。首先,关于抚养权,两周岁以下原则上跟母亲,两到八周岁的要综合考量双方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判定。八周岁以上的会尊重孩子的意愿。家与家律师总结以往的诉讼经验,认为法院在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考量的主要因素包括父母经济能力、学历、子女原生活环境、祖父母/外祖父母学历和抚养意愿等多方面因素。总的来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总原则。您可以结合您孩子的年龄和家庭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关于房产分割问题,首先需要确定的是,这套房产是在您或对方个人名下,还是在夫妻双方名下,是双方购买还是父母出资购买,是否已经还清贷款,主贷人是谁?这些问题的不同答案都有可能影响到离婚时这套房产的归属,请结合您的具体情况考虑,必要时请及时咨询律师。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 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两个人在婚后的财产对半分,两个儿子,一人一个,当然,如果你们有其他诉求的话,你们两个人可以自己协商,协商不了,法院才会给你们调解
结婚十二年,婚后有两个儿子,一套房子,一般离婚会怎么判!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经济来源,那就是孩子一人一个,房子一人一半!如果女方没有经济来源,那孩子可能会判给父亲!
离婚的话,首先肯定是你夫妻二人进行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话,那就要上诉法院,法院会根据你二人提供的信息进行调查才会判决。
如果有两个孩子的话,夫妻可以协商每人一个,至于一套房子可以平均分配把房子卖了,钱平分,或者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补贴同等价值的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