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里婚姻状况为未婚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2024-11-30 08: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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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因此,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与实际不一致的,由当事人对其婚姻状况进行书面声明即可办理离婚登记。

回答2:

关键取决你是否已登记结婚,以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的记载为准,而不是以户口登记为准。
你所说的是你们已结婚,但户口本你或她的婚姻情况那一栏记载为“未婚”对吧?如果是这样,你可持你或她的结婚证到你(她)的户籍地派出所更改为“已婚”,再去办理离婚手续;将来你再婚登记时,将你的“已婚”改为“离异”后才能办理登记,这样便于加强公安系统对人口的管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