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错。
人很容易就会把别人对于自己观点的指责或者攻击,牵扯到自己身上来。而且这种判断是属于不经由大脑控制的应急性判断。
人很多时候会把人对于其说的观点或者言论的攻击转化成对自己的人身攻击。其实如果追溯根源,有时候所发表的言论,或者行为并不是产生于个人,有时候甚至是别人灌输给自己的,或者从一个不相干的文章中,会自以为觉得很不错所以吸取过来的。
即使真的要去追究到自己上面,只能说是你所处的阶层所带来的认知偏差所导致的判断能力导致你吸取了错误的教导或者教育,错的并不在于自己。人家批评的也顶多是个人行动上。
扩展资料;
其实,“对人不对事”还是“对事不对人”只是简单的说法而已,并没有绝对的标准。它反映了人们对组织内部管理的“客观、科学、公平”的期望,对“主观、粗放、偏袒”的不满意。
然而,对于“客观”与“主观”、“科学”与“粗放”、“公平”与“偏袒”的区分标准,却与每个人的价值观密切相关。不同人有不同的人价值观,也产生不同的判断标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价值观相同或相近的一群人更容易相互接受,共同认可同一标准。
一个人的行为,在自己的那些群人眼里是“对事不对人”,在另一群人眼里却可能成为“对人不对事”,其关键还在于价值观的不同。打造一致的价值观,对一个组织来说非常重要。无论这个组织是一个仅仅由夫妇二人组成的小家庭,还是由万人组成的大企业。
价值观的不同,会使内耗成了无休止的活动,使组织不断走向没落而无可奈何。
我觉得对事不对人”是指处理问题的时候的针对性在于这件事情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等问题,而不针对从事经历这件事情的人。
“对人不对事 ”的意思和“对事不对人”相对的,是指针对某人的做法等,但是不针对这件事情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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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人不对事”还是“对事不对人”只是简单的说法而已,并没有绝对的标准。它反映了人们对组织内部管理的“客观、科学、公平”的期望,对“主观、粗放、偏袒”的不满意。
然而,对于“客观”与“主观”、“科学”与“粗放”、“公平”与“偏袒”的区分标准,却与每个人的价值观密切相关。不同人有不同的人价值观,也产生不同的判断标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价值观相同或相近的一群人更容易相互接受,共同认可同一标准。一个人的行为,在自己的那些群人眼里是“对事不对人”,在另一群人眼里却可能成为“对人不对事”,其关键还在于价值观的不同
相信许多人都有过“对事不对人”的经历,而且大多数人也都认为这对句话很有道理,也会认为讲这句话的人很公正或很讲道理。
对此,小编不敢苟同。
正所谓:事出有因,因人而起。也就是说,事是人办的,对事自然就是对人,就是为了通过事来处理当事人或表扬当事人。
所以,所谓的对事不对人,其实就是大谬不然,最多就是一个美丽的借口罢了。
首先,对事不对人这句话,在各级管理领导者之间使用的频率最高。
当下属犯错时,在处理当事人之前都爱将“对事不对人”这句话挂在口头,以示自己的公正,为的是尽量消除当事人对自己的敌对情绪。
这里对于“对事不对人”这句话的应用,也算是一种比较合理的结果了。
但是,另一种嘴上常挂着“对事不对人”的一些领导,在处理当事人时,就会将事情严重夸大,自然是为了方便给予对当事人更加严厉的处罚,同时处理起来也就会更加的理直气壮、心安理得。
由此可见,这种表面上的对事不对人,其实就是为了更好地处理人、针对人。
其次,对事不对人这句话,在合作者之间使用的频率较多。
当生意的合作伙伴或其它事业的合作者之间,在相互发展的过程中出现分歧时,率先发起语言攻势的一方,就会常用这句“对事不对人”来掩饰自己抱怨或指责另一方的意图。
其真正目的,不外乎三类,一是从另一方身上争取更多的利益;二是指责另一方的错误,提高自己在合作中的权重;三是找一个造成散伙或失败责任的承担者,进而降低自己一方的损失。
再次,对事不对人这句话,在同事者之间使用的频率较高。
当班、组、队等这样的基层组织中的成员犯错时,组织在总结经验考验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其它成员就爱用“对事不对人”来化解与当事人之间的误会。
其实,最终“对事不对人”这句话对于当事人来讲,能否理解也会是一个未知数。
因为,没有一个人喜欢被他人在公平场合指责批评。
同时,使用“对事不对人”这句话的其他成员中,那个是纯粹对事,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那个又是为了用事对人,心思怕也是各有千秋吧。
最后,对事不对人这句话,在朋友和陌生人之间使用频率较多。
对于朋友之间在使用“对事不对人”这句话时,大多数人应当处于对朋友关心呵护的目的。既然能成为朋友,自当用心真诚,相互帮扶。
对于陌生的“吃瓜群众”在使用“对事不对人”这句话时,大多处于维护社会公德和正义的目的。因为,陌生人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相互之间则更加纯粹,所以举止言语的公正度也会更高。
俗话说:越是解释,越是掩饰。
总之,对事就是对人,何来对事不对人一说。
首先,对人不对事和对事不对人都不是极端的策略,而是两个正常的判断策略。
一个人做了一件事,当你需要做出判断的时候,有两条路可以选:1. 对这个人的性格做出判断;2. 对他这个事件(环境)中的表现和动机做出判断。
选择1就是所谓的对人不对事的判断了。事实上,我们人类大多数时候都做的是这样的判断,这是有原因的,因为我们需要在交往中尽量避免与危险的个体接触,如果我们看到一个人打人了,我们就想躲远点,因为这个人可能伤害到我们,我们害怕他是一个暴力的人。
对人不对事的风险在于,仅靠一件事或者特定环境下的几件事,对人做出性格上的判断是非常非常不靠谱的。尤其对于在“公司”这样一个长期工作、长期相处的地方,你会希望周围人对你的评价是基于你一贯的表现,而不是死盯着一件事。比如,有一天我上班打瞌睡了,领导直接骂我是“懒猪”(对人),而不考虑我昨天加班到两点(对环境、特殊情况的考虑)。这样我就会很不开心。
“对事不对人””有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我说句不好听的话””我说话比较直“,所有这些表达其实来自于说话者的小心翼翼,唯恐伤害了对方,也唯恐弄糟了双方的关系,可是问题的严重性又已经达到不能不说的程度,说话者只能尽可能礼貌、得体、不那么有攻击性地跟给那个人说,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否定自己的说话能力甚至否定自己批评的资格。
大家想想,有没有一个没有管理训诫资格的人会说“对事不对人”之类的话呢?没有,至少这个说话者是在道德上具有正义性的一方,说话者的目的是试图维持正义。听到这句话的人应该反省自己到底有没有做错,如果没有便要解释甚至维权,但是丝毫不加反省,直接因为说话者的对事不对人而恼火,在我看来是所谓”不识相“了。如果工作迟到一次,应该得到谅解,那么从不迟到的人该如何对待?再进一步,请问迟到几次是不该被谅解的呢?三次和四次有多大区别?迟到三次的人肯定认为自己值得原谅得太多。迟到两次好于迟到三次很多吗?迟到三次的人肯定不同意。你看,当一个人迟到的时候,迟到本身就是犯错这个结论他已经不愿意承认了,对迟到的批评被视为对迟到者的攻击,这跟说不说“我对事不对人”已经没有关系。
所有语言都会有被滥用的可能,那些以“对事不对人””有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我说句不好听的话””我说话比较直“开头来恶心人贬损人的行为是要被否定的,但我们否定的是那些贬损人的恶心人的话,而不是那些话之前的“对事不对人””有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我说句不好听的话””我说话比较直“。
“对事不对人”应该解释为“怼事不怼人”,说话者批评的是这个事儿,可是说话者并不想因为这个事儿全盘否定做这个事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