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并不需要必须进行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您好:
老人去世时的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只要遗嘱有效就可以按遗嘱进行。您可以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及老人死亡证明和遗嘱前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公证处对遗嘱提出质疑,您可以请老人的相关亲属(有继承权的那些,如儿女,配偶)证明遗嘱有效。公证处办理公证主要就是怕房屋过户后有相关继承权的人提出异议说自己对房屋有所有权,只要您能消除这个怀疑就没问题了,然后持公证处所开具的公证文件去房产局直接办理过户登记即可。
希望答案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