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条例生效时间

2025-04-12 00:26:10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16日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