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产物,是指规定民主制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国家根本法。
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我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1)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重大问题。
(2)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2、我国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3、我国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列宁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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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也体现了宪法作为治国安邦总章程的作用:
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3、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原则。
4、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依法治国是基本国策,宪法又是万法之母,所以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因为中国是法制社会
有关宪法的定义,在国内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各法学家对宪法的定义或多或少有些差别。不过,对于宪法的特点,法学界已经达成相当的共识。
第一、宪法是法律,而不仅仅是政治纲领,宪法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具有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第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因为: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诸
如国家的性质等。
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严格。
第三、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赋予公民广泛的基本权利,并且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宪法还限制了国家权力,保证国家权力地运行能起到有利于公民个人权利的行使。
第四、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以法律的形式把国家的民主制度规范化,固定化。
以上四点是宪法的特点,尤其以后面三点是其作为宪法最根本的特点。
结合宪法的内容和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外在形式,我们可以这样定义宪法: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
那么说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对吗?
宪法的两大核心内容是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以及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和合理分工。宪法的意义对于每个公民都是非常重大的,治国安邦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使每个公民的合法利益都能充分实现,所以说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固然没有错,但是,这样的说法却没有把宪法的真正目的和作用表现出来,反而会给人这样一种心理暗示:宪法就是为了治国安邦,治国安邦在终极意义上高于一切。这显然与现代宪法的基本精神相违背。治国安邦是手段,目的是通过达到治国安邦而实现公民的合法利益,使宪法真正回归到制宪权主体——人民的利益上来。所以,我们最好不要说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而要有这样的观念:宪法是维护作为国家主人翁的全体人民的利益的根本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是神圣的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过程中,有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非常困难而且需要相当长时间的,那就是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因为这是法律发挥最大实效的基础。
由感而发,可能说的比楼主想要的答案要多,只是希望宪法能得到人们更多的关注,这样,宪法才能真正拥有其应有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