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难道不判实刑?

2024-11-07 23: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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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年满十六周岁的为完全刑事能力人,所犯之罪应当依法判处刑罚,但未满十八周岁的应当从轻判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人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后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综,此情况一定会判刑,但不排除对方招人疏通关系判处缓刑的可能。赔钱最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不过,刑事案件的赔偿一般都很少。

回答2:

。《刑法》总则,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回答3: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及相关解释,我国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14周岁以下);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和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根据刑法总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条件是:对那些犯罪情节较轻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犯罪人,只要不是累犯,在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同时,都应考虑予以缓刑。故依据其所犯的罪名、量刑的情节,也可能判实刑的。至于赔偿,则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