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是图纸上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变化增加工程量,那就不应该计入投标有效期内,也就不存在延期,应该坚持原有开标时间;如果工程量清单只是单纯招标代理机构做出来的,经过两次大小的更改,似乎不应该对投标机构造成开标时期的拖延,应该按原有日期开标!你所说的,应该对照一下,看看是那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