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要交多少保证金?

2024-11-02 22: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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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公租房要交多少保证金?
对于公租房押金多少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都是根据每个地区自身情况,自己制定的。绝大多数城市要求,承租公租房要缴纳租房押金,押金为1000元。
1、河南郑州的公租房押金是1000元。
2、武汉某公租房项目,入住费用如下:履约保证金(3个月房租)、房屋租金(1个月月租)、物业费(每月1.2元/平方米)。取消了此前必须缴纳的押金(1000元)和按季度缴纳的房屋租金。
3、《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中租赁合同管理第三条规定,重庆市公租房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无违约责任的退还保证金本金。违约的可从保证金中抵扣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二、公租房有哪些特征?
第一,保障性。《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
第三,租赁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经济适用房是为目标群体提供的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房,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
第四,专业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与个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区别。传统的个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产权者自住,而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
第五,供应群体广泛性。《指导意见》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部分地方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群体则更加广泛,如上海将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由户籍人口扩大为常住人口,并且不设收入限制。
公租房作为一种政府出资修建给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的一种保障性住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其对于保障中低收入的社会人群具有极大的补助性,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回答2:

每一个地方,每一个单位的话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说没有一定的就是说固定的那种蔬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