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公司拟将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请问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专业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规定,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红股本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税征收。因此贵公司将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计算方法: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