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住房面积60平方米以上
在南京市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可办理3人户,每递增20平方米,增加直系亲属1名。如果未满60平方米,如果属于南京集体户口,或配偶为南京户口,均可迁入南京户口。
2.外地人买房落户南京需要的材料:
书面申请报告,由申请人打;原籍户籍证明,必须有公安部门的户籍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证明直系亲属的的公证书;买卖契约复印件。由申办人准备好以上资料到所购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相关事宜。
3.其他注意事项
(1)需要入户的外地人口,如果夫妻均为外地人,产权证上有一方姓名就可以入一家三口的户口;
(2)如果夫妻双方一方为本地人口(南京市户口),另一方为外地人,外地人入户人员一定要是产权人或共有权人,否则无法入户。
特别提醒:同一套房5年之内,不能落户(外地户口)两次。《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南京市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5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外地户口)政策。
不能,只有直系亲人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