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类聚焦精准识别。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从农户申请、群众评议、入户调查、公告公示到镇县两级审核,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做到信息采集客观真实。按照国家规定的识别方法、标准和程序,在全村贫困人口控制数范围内组织工作力量对贫困人口进行再聚焦、再分类,分三类识别:第一类为“社会抚养贫困户”,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痴、呆、傻、残贫困户。第二类为“优先发展生产贫困户”,包括有一个高中以上在读学生农村户、大病大灾致贫但尚未丧失劳动能力农村户(已丧失劳动能力的则在第一类登记)、重度残疾但有生产经营门路能自食其力的农村户等三种户群。第一、第二类贫困户优先识别。第三类为“发展生产贫困户”,即在上级下达的贫困人口控制数范围内剔除第一、第二类贫困户后按照相关条件识别出来的贫困户。
二、因户施策精准帮扶。针对贫困户情况进行分类帮扶,确定责任人和帮扶的措施,全面落实扶贫责任制,做到一户一策。第一类户主要由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措施,组织社会各界开展爱心慈善活动,组织捐款捐物,尽量改善他们的生活生存条件。第二类户主要按照扶贫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双到”要求,组织动员全县所有党员、干部和社会能人、企业法人实行“一对一”、“户对户”帮扶,不脱贫不脱钩。做到每个户有帮扶责任人,每个党员干部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帮扶对象。第三类户主要挂靠和依托相关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组织生产发展,拓宽增收渠道,增加收入来源,享受相关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内容的到户惠农、扶贫政策。
三、进退有序精准管理。对在册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以年度为单位开展动态监测评估。根据村组代表会评议,并按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已经脱贫的贫困户,不再列入在册贫困户范围,并在年度贫困户数据更新时从数据库中予以注销;对确因相关原因致贫的贫困户,经公示无异议,予以重新录入贫困户数据库。年度贫困户数据库刷新及贫困户的录入、退出均应全程进行公示,从而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进退有序,确保扶贫信息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