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办科员为:进行计生,卫生,教育,征兵等工作的工作人员。
社会事务办科员具体工作是计生,卫生,教育,征兵等。根据年度计划,负责抓好全乡计划生育工作和计生协会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宣传贯彻计生法规、政策,健全计生档案和台帐。抓好计生服务站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确保完成县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
同时要求文化站认真做好乡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活动。抓好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持全乡范围内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继续创建“平安畲乡”,为确保乡经济发展起到保驾护航作用。完成上级下达各项工作任务。抓好民兵和预备役组织建设,完成征兵工作。
扩展资料:
社会事务办主要处理事务:
1、计划生育: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为全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指标任务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抓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负责计生统计、调查工作。受委托开展计生行政执法工作。
2、民政救灾救济:负责查灾、核灾、报灾、组织灾民生产自救,按政策规定发放救灾款物。负责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死亡、抚恤管理工作;负责烈军属及在乡老复员军人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
3、劳动保障:宣传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本级政府制定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职权,承担本辖区就业服务、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项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事务办
社会事务办工作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民兵工作和国防教育、动员及征兵工作。
3、负责普法宣传,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
4、负责行政村(居委会)建设工作。
5、负责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双拥及其他民政工作。
6、负责来信来访问、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7、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工作。
8、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工作。
9、承担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科员大体就是做这些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