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之后女方欠下的债务和男方没有关系,毕竟有离婚协议这个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后来男方在不情愿的情况下签署的承诺书无效,可以不用履行;
3、如果男方想帮女方还债可以协商,适当的帮衬一些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不是强制性的。
这就要看相关的证据了。如果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面借的钱。然后这个钱也没有用,在家庭里而是他自己在外面开支掉了那么这个债务并不是两个人的共同债务。这种事情困难就在于。比较难举证你如果有相应的证据,那基本上是没问题的,但如果只是口头说说的话,那还是要有一部分债务,要你来还。
女方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负债务,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
男人签的承诺书有没有公证?能不能证明是在被人威胁的情况下签署的?能不能证明是在脑子间歇性病变时签的?不能证明的话,恐怕是不履行不可以!
我觉得如果你们现在还是法律上的夫妻,如果离婚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或是无效的。现在的债务就是共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