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条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激行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侍铅镇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老粗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放高利贷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所以高利贷借条自然就违法了,相关法律是不允许的。法律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法律分析
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轮桐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的利息部分无效,但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以内(含四倍)的利息仍然有效。因此,高利唯桐伍贷借条仅是部分无效。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指或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1、放高利贷是违法的,所以不存在合法的放高利贷的方法,无法告诉你怎么放高利贷。
2、高利贷的借条不管怎么写,都不合法,因为高利贷本身不受法律保护。当然,在法定利率标准内的利息和本金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不保护的只是“高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的规定陪锋》第2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分为三种:合法利率、自然利率和无效如梁利率。合法利率是指年利率不超过24%的,自然利率是指年利率在24%到36%之间的,无效利率是指年利率超过36%的。
3、预先扣除利息,或者把利息写到本金中,然后借条中不写利息,这是不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渣乱运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的规定》第27条的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