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知青子女的第二个孩子回上海落户的政策,但是条件非常苛刻,需要准备的材料也很多,如下:
1、民政局的未婚证明;
2、计生办的未育未领养证明;
3、劳动局的未工作初次就业失业证明;
4、社保中心的未参保证明;
5、高中毕业或大学毕业后从第一个工作单位到现在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
6、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7、在上海的暂住证和居住证;
8、出生证;
9、预防接种证;
10、分娩病历记录;
11、出院小结;
12、二胎准生证;
13、小学毕业证书;
14、初中毕业证书;
15、九年义务教育证书;
16、高中毕业证书大学毕业证书;
17、现住地社区证明;
18、所落户产权房产权人到场亲笔填表签署同意书;
19、户籍所在地全家户籍证明;
20、落户所在地全家户籍证明
就是坑,我已不想了,四十好几了啥时候来个新政策,孙子辈顶一个名额。
居住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