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证据确凿,可像该单位或者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情况,情况属实将严肃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第十一条规定: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扩展资料:
干部作风是国家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所表现出的态度和行为。生活作风是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反映着干部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反映着干部的思想品质、道德素质、文化修养。
云南大理红十字会副会长爆出不雅视频抹黑了国家干部的声誉,破坏了当地的干部队伍形象,损害了当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辜负了党与人民群众的信任,拉远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副会长被降为科员源于其生活作风不正,可以说是降得其所。
由于其不雅视频“尺度超过雷政富”该事件也是得到广泛关注,同时也有一些网友对其调查处罚结果觉得太轻了,并伴随诸多疑问。轰动一时的雷政富案,因不雅视频牵扯出一系列的权色交易、贪污受贿问题,当事人雷政富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而今对于“尺度超过雷政富”的不雅视频主人公,相关纪检部门只对其包养情妇问题进行核实调查,会不会放过一些隐性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我们不得而知。
规范国家干部的生活作风问题,需要切实有效的规章制度,需要强有力的监督机制,需要严厉的处罚惩治措施,更需要广大国家干部严以律己,摆正自己的位置,不忘自己的职责和责任,不把自身的生活作风问题当成小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规范官员生活作风须“从严从实”
会管的,生活作风有问题检举至其单位一般会给予处分警告。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生活作风问题,一般是不会被开除的,因为生活作风问题一般都是在道德层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有一般的生活问题,对社会影响不大,一般也就给予警告处分。
稍微严重点的,也就给予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但如果是利用职权,生活作风问题对象是管理服务对象,或者上升到包养情人等高度,很可能面临开除。
检举介绍:
检举是指向有关部门或组织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与“举报”的意义类似。可以通过写举报信、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方式检举。
写信举报也叫信函举报,就是举报人把要举报的问题写成书面材料邮寄给有关部门的一种方式。这是群众举报最常用的方式。
如果您检举(无论是实名制还是匿名举报),单位应该会开展调查的。或是您他某人的上级单位纪检部门反映情况,也是会进行调查的。
检举是指向有关部门或组织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与“举报”的意义类似。可以通过写举报信、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方式检举。
生活作风问题,广义的来看,包含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腐化堕落、贪图享乐、骄奢淫逸等,而现在几乎是指的是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如果是股份制企业举报到单位有些问题单位也无权管,只能是批评教育。如果是公职人员,单位最多也就是开除公职,这个是有用的。但是最好的检举方式是举报到纪检委,如果对方的行为构成了重婚罪可以直接诉诸法院。
关键是有没有确切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