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触犯了劳动法。可以申请仲裁。流程如下:
1、 申请和受理: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2、开庭: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裁决: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当事人因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裁定该案件终止审理;当事人未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可以继续处理并裁决。
扩展资料:
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仲裁
学校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劳动法规;
社保费用是否缴纳,不具有可诉性,即不可以通过诉讼方法解决,只可以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去投诉处理;
仲裁也是一种诉讼程序,所以也不会受理关于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用的仲裁请求;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处理该问题。但教师就业范围本身是有限的,希望诉讼途径不要引发你将来在其他学校的就业问题。
那就司法解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