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报表上应该根据会计核算的固定资产账户余额填列。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会计核算时设置1601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固定资产的原值。固定资产原值的减少,一般情况下只有处置固定资产时才会发生。
处置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应按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报表的数据应该来源于会计账簿,所以报表上不能直接减少固定资产原值。
股东用固定资产作为资本投入设立公司,其固定资产的价值是由各股东间商议决定的,一般是按照该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当达成协议订立章程、相关物权转移完毕,验资报告已经出具后,工商会相应批准是否成立。
公司成立后,按股东协议价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实收资本。
税务检查发现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大于市场价值的,其目的在于要求你每年汇算清缴的时候按税务局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来计算累计折旧,继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要你调整固定资产和实收资本的账面数。(汇算清缴和账面的差异也无需调整账面,只是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报表上的利润总额不同罢了)
举个例子,你确定残值为2万,折旧提5年,则每年提(47-2)/5=9万,但是按税务局要求只能提(45-2)/5=8.6万。
话说回来,如果你想减少固定资产和实收资本账面数的话也是可以的,但变成你实收资本没有到位,以后还要增资,又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虽然工商是不管的,但自添麻烦,何必呢?
原资产是实收资本投入现减少分录
“借”固定资产-X资产(负数)
“贷”实收资-X股权(负数)
调减2009年已计提折额旧分录
“贷”累计折旧-X资产(负数)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同时计算所得税分录09年折旧额*2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还用不用调整固定资产原值?”第一张凭证分录了,但要调整下年度折旧,如果你公式制造固定资产明细表,在2010年1月记账上述减少2万原值,它自然减少了原值,减少了月折旧额,减少了月折旧额,减少了累计折旧额,减少了净值。
借:固定资产清理4750
累计折旧250
贷:固定资产5000
借:银行存款2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000
借:营业外支出2750
贷:固定资产清理2750
这样可以么?
税务局关心的是固定资产的折旧额,而不是固定资产入账原值。
你不用做固定资产原值减少的会计处理,只是按45万计提折旧就行了。
“如果调减2009年已计提折旧,如何处理?” 你需进行2009企业所得税的补充申报 不用调整固定资产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