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对离婚房产不公可以上诉吗,有无时间限制?

民政局对离婚房产不公可以上诉吗,有无时间限制?
2024-11-17 16: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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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时仍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分割诉讼。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对于物权所有权的返还请求权为绝对权,没有特别规定诉讼时效,物权保护的最长期限为离婚后的20年。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协议离婚存在作假、强迫的
在离婚后一年内,如果一方当事人主张撤销离婚协议并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作假”和“强迫”的证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夫妻一方隐匿或企图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
夫妻一方如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在发现财产线索后的二年的时效内,向法院进行起诉。此外,存在上述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