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形象代言因其品牌背景文化、市场定位、产品类别及品牌个性化、差异化等综合因素的需要,可以选择不同的形象代言表现形式,以求达到更迅捷地进入目标受众眼帘,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占领目标市场的目的。
品牌形象代言的表现形式依其所选择的形象代言对象不同,我们可以划分为以下几大类型: 影视明星形象代言既包含电影、电视演艺明星,也包含歌星、戏剧舞蹈演员、体坛名将等公众瞩目的人物。利用影视明星已经具有的知名度和积聚的人气,带动新晋品牌实现知名度的迅速飚升,维持品牌的良好形象,达到与目标受众的心灵沟通,是中外许多品牌的惯常做法。如“SK-II”以张曼玉、关之琳、刘嘉玲、张庾玄等明星、歌星为品牌形象代言,“孔府家酒”以王姬、刘欢为品牌形象代言,以及近期白沙集团以刘翔为品牌形象代言都收到了良好的广告效果。
这一形式的形象代言,同时也具有代价不菲的特点,如处理不当,则对品牌形象提升无益,有免费为影视明星做广告之嫌。如充斥于全国各电视频道的国内许多日化品牌广告,尽管请来了国内甚至国际上的一、二线影视明星助阵,但往往由于对品牌内涵挖掘不深,或制作粗糙,频繁更换代言人而收效甚微,甚至让人产生厌烦之感。 随着现代计算机“动漫技术”的日趋成熟,以活泼可爱的动漫卡通人物或动物为形象代言,通过个性鲜明、色彩浓厚的感性诉求引发目标受众的好感,是服装服饰、儿童用品及饮食服务等行业品牌吸引受众的有效途径。如麦当劳的“麦当劳叔叔”、肯德基的“肯德基上校”、米其林的“轮胎人毕必登”以及迪斯尼的“米老鼠”等动漫卡通形象,在品牌推广方面都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这些运用动漫卡通形象的经典案例,都印证了动漫卡通形象在确立品牌个性化形象方面的无穷魅力。随着计算机“动漫技术”的成熟与普及,这种制作成本低廉、而又颇具实效的品牌代言形式,将为更多新晋品牌所趋之若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