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有判给你,那为什么没过户到你名下?房产持有权是你爸爸的么?这样的话你可以起诉他。官司上看看能不能把房产权拿回来,不然也很难,房产证是对特定房产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产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立担保物权等情况,你看看下面的材料,应该对你有帮助.
一、房产证
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产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房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房产证包括房产所有权证和房产共有权证,作为证书之一种,它具有以下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其他机关无权发放房产证;(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产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产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立担保物权等情况;(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产的所有权人发放;(4)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二、房产登记
房产所有权,我国现在采取登记取得、公示制度,房产所有权人以房产登记为准。因此,房产物权的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产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房产证记载的内容须与登记簿上记载的内容相一致才具有证明房产所有权人的作用。例如,在房产买卖时,房产证的交付并不产生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买受人必须在完成过户登记后才能取得房产所有权;房产证遗失后,房产所有权人并不因此失去房产所有权,权利人可根据登记簿的记载主张和行使权利,并可要求补发房产证。
三、房产证的两个主要作用
其一,在交易过程中,证明房产的所有权人是谁,但只能起到证明作用,不能产生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在房产买卖过程中,买方可以根据卖方提供的房产证确定卖方是否为房产所有权人。但是,为了交易安全,买方还应当到房地产主管机关查阅登记簿,以了解卖方是否为真正的房产所有权人及其是否设立抵押等情况。
其二,约束房产登记机关,保证登记机关的秩序和安全。登记簿由登记机关制作并且由其保管,并不在权利人的控制下,如果登记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擅自更改登记簿的内容,权利人的权利就有被损害的危险。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必须向权利人发放房产证。当房产证持有人发现房产证的内容与登记簿的内容不一致的时候,可以以房产证为据要求登记机关恢复登记并承担责任。
四、房产证的认识的两个误区
其一,颠倒房产证和房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产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实际上,房产证不是房产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它必须与房地产主管机关的登记一致。
其二,混淆证书与不记名证券的性质,以为与不记名证券一样,持有房产证就表明对房产证记载的房产拥有所有权。实际上,要取得房产所有权必须完成房产登记,当房产证持有人与房产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不一致时,不能证明房产证持有人拥有房产所有权。
假房产证之所以能够用来行骗,根本原因不在于假房产证伪造得像真的一样,而在于受骗者不懂房产证的性质与作用以及房地产交易的法律规则。因此,在房地产交易时,只要去登记机关查阅一下登记簿,假房产证便无可遁形,根本上避免上当受骗。
第一,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名字,如果有你母亲或者你的名字的话,你父亲不能随意处置房子,必须经过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并签字。这是房产交易的规定,这是为了保护房屋共有人的利益!
第二,他们有离婚协议,你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法院要求你父母履行协议,尽快把房屋产权过户到你的名下,这样可以确保你的权益!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比如房屋、汽车等等实行的登记制度,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财产。
第三,因为你们没有把房屋产权过户给你,所以在房管局看来,房屋还是家庭的共同财产。
第四,如果没有把房屋过户给你,那么,当你父亲又有了孩子的时候,那小孩就有份。当然,其中的二分之一是你母亲给你的,那小孩没有份的,小孩只能从你父亲的那一半中分得二分之一,另外二分之一也是你的,也就是说可以分得四分之三的份额。但是,如果你父亲有遗嘱把他的一半全部留给那小孩的话,你就只有二分之一了(就是你母亲的一半财产)。
你爸爸要卖房子,必须经过你妈妈和你的同意并签字,否则不能出卖的。
但是现在有这样的事列,就是找一个和你妈妈、和你长得相像的去冒名顶替的去签字,后遗症很大的。
最好早一些把房子变更到你的名下,那就什么也不怕了!
房产证上的署名是他的,所以他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把房子卖掉。
但已经把房子判给你了,现在他拒绝把房产过给你,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否则即使他把房子卖了,所得的钱也应该是你的。
叫你妈出面,把房子过户到你名下! 不然夜长梦多.